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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是多少,安徽公布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

安徽社保网 安徽社保网 . 发布于 2023-07-23 20:48:39 1421 浏览

1、安徽公布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
2月22日,安徽省人社厅、税务局、医保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的通告》。
《通告》明确,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按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认,并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%和300%分别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%至300%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;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,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%作为缴费基数。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前,参保单位及职工可以4100元作为2023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的暂行标准,也可继续执行2022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。

2、山西将一类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980元
2月20日,山西省政府网站公布《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。

《通知》明确,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1980元、二类1880元、三类1780元;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11.4元、二类10.8元、三类10.2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21.3元、二类20.2元、三类19.1元。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3、安徽发布12项意见 要求执行新版药品目录
2月22日,安徽医保局网站公布《关于执行<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22 年)>的通知》。

《通知》共四方面12项意见,明确疫情感染高峰期临时增补的3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继续按原规定,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,要求规范协议期内药品支付和挂网采购管理,《目录》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全部纳入“双通道”管理范围,扎实推动新版药品目录落地使用,切实提升药品可及性。

4、黑龙江印发《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
2月13日,黑龙江人社厅网站公布《黑龙江省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。

《方案》共7项主要内容,明确统计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、中级、高级,初级只设助理级,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。初级、中级、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助理统计师、统计师、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,要求完善评价机制,优化评价标准,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,树立实事求是、不出假数、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,注重政策倾斜,促进评用衔接,加强评审管理,强化服务监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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